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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涪陵李渡至南川双河口工程项目土建工程第2标段青草背长江大桥除湿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1-11-03 | 点击量:

招标编号:QCB-5


1、重庆三环高速公路涪陵李渡至南川双河口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第2标段青草背长江大桥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渝发改交【2009】1693号文核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建工涪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该大桥由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施工,现由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青草背长江大桥除湿系统采购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
青草背长江大桥位于重庆三环高速公路南川至涪陵段K48+657~K50+376处,大桥南岸位于涪陵区龙桥办事处袁家村1组,北岸位于涪陵区李渡镇玉屏村2组及玉屏村6组。本桥桥型为单跨788m悬索桥,加劲梁为流线型扁平钢箱梁,门形框架式索塔,钻孔群桩基础;南岸引桥为4-35m预应力混凝土T梁+2-90m预应力混凝土T形刚构;北岸引桥为17-35m预应力混凝土T梁。全桥长1719m。
 
3、本项目招标的范围为:
主桥钢箱梁、索鞍、锚室除湿系统设备的优化设计、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和质保期的维护、维修等,即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单位参与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对供货单位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如非中国境内企业,应委托中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作为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家的合法授权;
(2)投标人有能力生产或提供符合本项目招标项目要求的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
(3)投标人生产并提供的设备在桥梁上有成功应用的业绩,且业绩信誉良好。
(4)投标产品不得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投标产品在符合以上标准时,可能涉及相关的专利内容,投标人应确保招标人免于承担识别和侵犯这些专利的责任。
(5)近3年内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被业主或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书面通报过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请于2011年 11月 07 日至2011年 11 月 11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派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7室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工程现场考察,招标人给予必要的协助。现场考察交通及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
 
7、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相关规定提交人民币10万元 的投标担保。
 
8、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12 月 05 日10:00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送交至:重庆建工产业大厦815室
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
 
9、定于本项目投标截止同一时间在上述投标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出席。

招标人:重庆城建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捍卫路8号
邮  编:400013
电  话:023-63631248
传  真:023-63631147
联系人:秦晓锋